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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