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治理目标,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1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四部门通报了全国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20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累计有321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总数的15.8%;已经开工整治的有641个,占总数的31.6%。36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31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38个,累计有115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18.0%;已开工整治的有282个,占44.2%。
为引导各地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明确了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今年又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今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湖南长沙组织召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进行了经验交流和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对接。
各地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排查,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达标期限,并按照“一河一策”着手实施治理,做到了“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治理规划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监管考核到位,监督整改到位,保障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开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报送系统,要求各地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开通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每个黑臭水体的名称、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发布黑臭水体整治有关政策、标准、典型案例等;建立公众监督平台,让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直接在线举报黑臭水体;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黑臭水体。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城市黑臭水体公众监督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信息2997条,2904条已受理,其中有效举报信息1449条,涉及黑臭水体330个。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通过卫星遥感抽查监测了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在内的37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情况,新发现疑似黑臭水体327个。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10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督查,对河北、安徽、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的23个城市进行了实地专项督查,强化督导落实。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将继续加强监督引导,强化督查考核,要求各地逐一进行销号,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任务目标。同时,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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